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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設醫療指示條例
2026-07-31
認識 預設醫療指示條例
《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》
由2026年7月31日起,香港正式實施《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》(第651章),讓市民可以預先表達自己對維持生命治療的意願,並為醫護人員及施救者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據。
什麼是預設醫療指示?
預設醫療指示是指成年人在精神狀況良好時,預先表明當自己日後因疾病而失去作決定能力,並符合指定情況下,希望拒絕某些維持生命治療,例如:
- 心肺復甦術(CPR)
- 人工輔助呼吸
- 人工供給營養及水分
不過,病人仍可獲得基本照顧及紓緩治療,以減輕不適和痛苦。
什麼是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?
不作心肺復甦術(DNACPR)命令由註冊醫生為符合條件的病人簽發。當病人在院舍、家中或其他醫院以外的地方出現緊急情況時,施救者可按照命令,不對病人進行心肺復甦術。
為何重要?
《條例》尊重病人對自身醫療照顧的自主決定,讓個人在生命最後階段能按照自己的意願接受照顧,減少家人面對困難抉擇時的壓力,並有助病人更有尊嚴地走完人生旅程。
給長者及家人的建議
如果您希望了解預設醫療指示或晚期照顧安排,建議:
- 與家人坦誠討論自己的意願
- 向家庭醫生或醫護人員查詢相關資訊
- 了解自身健康狀況及可選擇的照顧方案
及早規劃,有助自己和家人在未來作出更合適的決定。
醫務衛生局 :
https://www.healthbureau.gov.hk/cn/press_and_publications/otherinfo/241100_adlto/index.html
